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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二批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产业提升、应用场景)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10-20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农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无缝对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都市农业产业发展能级,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特发布2025年第二批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南内容

    (一)产业提升项目

    项目1:“申科甜811”鲜食玉米产业提升与技术集成

    考核指标:1.建立新品种亲本繁殖圃和杂交制种基地各1个,年制种生产能力30万kg,制订高质量亲本扩繁、高产杂交制种、高活力种子加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程各1套。2.建立新品种全程机械化、轻简化、绿色高效生产栽培技术体系,制定不同区域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10套。3.建立甜玉米采后保鲜和高值加工技术体系,开发甜玉米高值加工新产品3个。4.打造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鲜食玉米品牌,鲜销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达到6%,其中长三角地区不低于8%。5.在全国建立50亩以上核心示范基地30个,其中本市不少于5个,核心示范基地亩均鲜食产量1200kg以上,比面上种植每亩增产5%,节药20%以上,减肥20%以上,亩产值增加500元以上,辐射带动推广100万亩以上。

    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财政经费控制数:300万元

    (二)应用场景项目

    项目1:设施葡萄智慧化生产模式研究与示范

    考核指标:1.构建葡萄树水肥生长模型1套,制定生长指标阈值、参数区间及水肥动态诊断标准。2.构建设施栽培条件下主栽品种的生长速率、光合效率、果实品质与温度关联的定量数学模型1套,制定葡萄设施栽培各生育期最优温度等环境因子的诊断标准1套,建成智慧控制设施1套。3.构建具有引领性的葡萄智慧化生产技术体系1套。形成葡萄园土壤智慧化培肥技术规程1项。4.建立智慧葡萄生产集成示范基地1个,核心示范面积50亩,基地较面上肥水定额降低15-20%、果实可溶性固形物等品质指标提高5-10%(总可溶性固形物增加1-2°Brix、花色苷含量提高5-10%)、产量控制在1000kg、商品果率提高15%以上。5.申请专利1-2件、软件著作权1-2件。

    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财政经费控制数:300万元

    项目2:设施土壤次生盐渍化消减技术模式集成应用与示范

    考核指标:研究不同类型设施土壤次生盐渍化问题,研发或筛选2-3个土壤次生盐渍化改良产品,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消减技术集成模式2-3个,建立2个100亩以上示范区,较实施前,示范区内土壤总盐含量降低10%,作物产量提升15%以上,亩产利润增长30%以上。

    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财政经费控制数:200万元

    项目3:青菜高密度全自动移栽机熟化提升及示范应用

    考核指标:1.提升改造青菜高密度全自动移栽机整机性能,移栽效率≥150株/分钟,作业效率平均稳定为人工移栽的5倍,株距变异系数≤10%,栽深合格率≥85%,连续作业4小时无性能衰减。2.底盘实现无人驾驶,实现设施生产条件下导航作业直线控制精度±3厘米。3.制定整机装配工艺流程图,形成全套加工装配所需的工装夹具和模具。4.生产制造及推广应用青菜高密度移栽机10台套。

    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财政经费控制数:300万元

    项目4:设施果蔬AI开源协作普惠体系构建与应用

    考核指标:1.整合设施果蔬生产相关的数据资源、模型服务、开发工具等数据要素,建立一个集智能体辅助于一体的设施果蔬AI开源协作普惠化平台;汇聚高质量农业智能体/数据集各不少于30个;具备数据/模型托管、低代码开发、应用运行核心能力。2.研发不少于10个数据产品和服务,在本市涉农区不少于10个基地落地农业应用场景(如:智能环控推荐、精准灾害预警、轻量化产量预估)。

    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财政经费控制数:300万元

    项目5:基于智能体的农机标准化生产技术集成应用

    考核指标:1.集成应用智能化监测技术和装备,精准识别无人驾驶、辅助导航和人工驾驶不同作业模式的农机轨迹,形成一套语料标准,研发2-3个数据产品和服务。2.农机作业轨迹与行驶状态识别准确率达到95%以上,有效作业面积计算准确率达到95%以上;对照耕整地、机种、植保、机收等农机规范作业标准,作业结果判断准确率达到98%以上,农机作业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机作业主体服务能力提高20%,带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收益提高5%以上。3.在1-2个区域化农机服务组织实现农机标准化作业全环节、全覆盖集成应用。

    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财政经费控制数:300万元

    项目6:智能化蔬菜种植创新技术应用与示范

    考核指标:1.优化带有基质搅拌与补充的智能化播种流水线1条,准确率达到95%以上,即缺种或多种情况出现率低于5%。每小时播种量300盘。2.改造种植单元自动进出、自动调整温湿度的催芽间1间。催芽间温湿度控制精度在设定值的±5%范围内,种植单元进出效率达到每小时20次。3.引入实现种植单元流转的种植单元物流智能装备2台。智能装备定位精度为±5㎝以内,单机搬运种植单元平均40个/小时。4.引入实现种植单元差异化水肥植保的水肥植保智能装备2台。水肥植保智能装备对不同种植单元的水肥配比精确度控制在10%以内,作业过程对周边环境无污染。5.引入自动移苗机1台。移苗成功率达到95% 以上,对幼苗损伤率低于5%,移苗数量达到4000株/小时。6.示范基地面积不小于20亩,通过全程无人化作业,相较于传统种植模式人力投入减少90%,单位时间内产量提升20%。

    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财政经费控制数:300万元

    项目7:温室蔬菜废弃物快速肥料化技术集成

    考核指标:1.研发升级1种适用于番茄和黄瓜等秸秆的1小时腐熟剂,实现常温常压下自发热、超高温快速腐熟。2.形成1套针对蔬菜秸秆废弃物的“纳米腐熟剂-工艺参数-装备方案”技术包;研制出1套适用于温室场地的模块化、智能式快速腐熟处理装备。3.建立一条年处理1000吨以上蔬菜秸秆废弃物的1小时级腐熟示范线,产出有机肥符合NY525-2021标准,黄腐酸含量≥5%,无害化率≥95%。4.构建“废弃物-肥-田”的内循环模式,将所得肥料直接回用于土壤,较实施前减施化肥10%、增产5%以上、亩节本超300元的综合效益。5.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温室蔬菜秸秆废弃物小时级就地处理技术模式,建立2个以上示范点,示范面积10公顷以上。

    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财政经费控制数:300万元

    项目8:研发“数字化气象支撑智能温室调控”应用场景

    考核指标:1.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温室气象调控解决方案,包括运用神经网络等方法模拟未来时段智能温室内的温光湿小气候环境变化趋势,智能温室内气温模拟精度≤2.5℃,相对湿度模拟精度≤6.5%,针对超出设定阈值的小气候要素提出最优调控措施和调控时段。2.实现智能温室从感知后的“被动式”调控向基于气象预测的“主动式”调控转变,调控提前时间量≥0.5小时,实现智能温室能耗较原有“被动式”调控水平下降。3.建成一套可供智能温室调控使用的温室外部与内部长时间序列气象敏感参数数据集,数据时间跨度≥1年,包括温室外的平均气温、最高最低气温、相对湿度、气压、太阳辐射、风向、风速、降水量,以及温室内的平均气温、最高最低气温、相对湿度、太阳辐射、土壤湿度等数据,实现智能温室气象监测装置国产化率达到100%,有效降低调控系统气象支撑软硬件成本。

    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财政经费控制数:200万元

    二、申报须知

    (一)申报要求

    1.主持申报单位应是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国内法人或组织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行政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2.产业提升项目须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合作社与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联合申报。单个项目参加单位数量一般不超过5家。

    鼓励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企业、合作社等聘用单位以非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并提供所在单位、聘用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有与项目内容相关的专业研究团队、研究开发设备设施等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4.项目申报经费应根据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确定,非定额申报,申报财政支持经费总额不得超过经费控制数。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5.项目负责人须为主持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企业、合作社主持申报的项目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须为该单位行政或技术负责人,并在申报文本相应位置签章。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1)已主持2项在研市农业农村委科技项目;

    (2)市农业农村委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或3年内有项目验收未通过;

    (3)距离退休月数少于项目实施月数;

    (4)受聘到企业、合作社参与项目申报的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科技人员;

    (5)被列为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市农业农村委科技项目申报资格的项目承担者。

    6.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申报2025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不得超过1项。

    7.主持申报企业、合作社原则上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一份(具体申领方式可关注“上海征信查询指南”微信公众号查询)。

    8.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和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相关要求,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9.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报送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同时,提交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10.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等应当真实、合理,符合《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及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登录上海市农业科技项目综合服务子系统(https://nykj.nyncw.sh.gov.cn),点击“项目管理-申请项目”进入申报页面。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申报。网上填报时间:2025年10月21日10:00至11月10日10:00。网上填报可行性报告完成后,须在系统中提交,提交后不得修改,系统未提交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2.材料报送

    系统提交可行性报告后,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印刷,一式六份,申报人员应签章,申报单位应审核签章,其中涉农区注册单位应经区农业农村委初审盖章。下载中心下载文件袋样张及承诺书,承诺书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申报单位应签章。

    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贴上文件袋样张,在受理时间内送达材料受理部门,不接受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或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11月12日17:00前。

    材料受理地址:仙霞西路779号3号楼1楼3108室。

    3.形式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在材料受理之后,根据申报要求及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4.联络人

    项目联系:52196198

    系统填报支持:021-31579588-8108 18221535262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gsgg/20251020/27fdeb5f0f0041628621f298ef959e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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