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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2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蚕种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二)制订全市经济作物发展规划、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引进经济作物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推广,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种苗;
(四)负责自治区农业厅秋冬菜生产监测预警任务;
(五)指导全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广大农民的科技推广活动;
(六)为农民提供无偿技术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属钦州市农业农村局二层机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法人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在职人员编制数6人,实有在职6人,实有退休4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总预算入105.50万元,同比减少8.89万元,同比下降7.7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50万元,同比减少8.89万元,同比下降7.77%。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因财政缩减项目经费及部分基本支出经费,因此2022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数比2021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0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00%,同比减少4.89万元,下降4.85 %;项目支出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0 %,同比减少4万元,减少29.6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5.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41%,同比增加1.86万元,增长13.94%。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97%,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4.56%。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8.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4%,同比增加3.6万元,增长72.14%。
(4)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77.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49%,同比减少14.14万元,下降15.4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00%,同比减少4.89万元,下降4.8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5.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83%,同比减少4.42万元,下降4.9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0%,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0.4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77%,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12.1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29.6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8.95 %,同比减少0.6万元,下降7.4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05%,同比减少3.4万元,下降62.96%。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6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3.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本单位4名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3.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0.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等级标准及退休人员标准计缴的医疗补助。
6.住房公积金8.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7.科技转化和推广服务9.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开展开展中药材、经济作物产业发展与生产技术指导工作等服务。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5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减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35万元,同比减少0.007万元,下降1.96 %。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主要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因此2022年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预算单位的构成
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一个单位构成。
二、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68.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1万元,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81.82%,其中:集中采购0.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81.82%;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1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站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实有0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单位1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4万元,是用于开展中药材产业发展与生产技术指导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4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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