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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迎春送暖 稳岗留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2022年“迎春送暖 稳岗留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意愿调研,3月中旬。到各县(区)开展调研,为有培训意愿的务工人员送技能。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和乡村科技特派员培训需要,组织本地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开展农业实用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农技科教站、经管站,局乡村振兴办)
二、积极开展走访慰问,3月底前,积极组织驻村工作队到定点帮扶联系村对脱贫群众及返乡农民工进行走访慰问。(责任单位:局乡村振兴办)
三、农业政策宣传,3月底前。一是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农民工宣传香芋种植和设施蔬菜产业扶持政,鼓励返乡农民工在家创业就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宣传种植香芋的相关政策;二是到设施农业及种植中草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相关政策;三是每个县区选取两个乡镇,对土地流转大户进行技术指导和解决有关问题。(责任单位:市农技科教站、经管站,局乡村振兴办)
四、相关素材收集。在活动期间,相关科室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等材料并于每个月26日前将当月开展相关活动情况表报市农技科教站(见附件)。(责任单位:市农技科教站、经管站,局乡村振兴办)
五、工作总结报送。相关科室于3月24日前报送开展活动的工作总结到市农技科教站。(责任单位:市农技科教站、经管站,局乡村振兴办)
未尽事宜,请与贺州市农技科教站联系,联系人:卢梦娴,联系电话:5120355,邮箱:hznjkjz@163.com。
附件:2022年“迎春送暖 稳岗留工”活动情况表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
2022年“迎春送暖 稳岗留工”活动情况表 | |||||||||||||||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
单位名称 | 政策宣传(人/次) | 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人次数 | 提供创业扶持服务人次数 | 慰问和集体过年活动(次) | 慰问人数 (人) | 提供岗位信息(条) | 专场招聘 | 提供职业指导(人/次) | 与广东开展劳务对接(次) |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 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额(元) | ||||
就地过节农民工等务工人员 | 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 | 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场次数 | 达成就业意向(人) | 培训人数(人次) | 培训项目名称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金额(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