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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今,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全县“十三五”总体规划,坚持城乡统筹、共建共享,坚持整县推进、全面覆盖,加快“以点到面”的战略转换,全面建设富有山区特色的美丽乡村。
一、建设成效
1、实施美丽乡镇建设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顺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着力开展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同步推进镇政府驻地所在行政村中心村建设,聚焦水电路,整治脏乱差,切实解决镇政府驻地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组织开展主题创建,充分发挥集镇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健康主题、人文底蕴、实物载体、重在立面”,全面建成了9个省级美丽乡镇。
2、实施中心村部建设工程。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结合本县实际本县实际,严格按照省级标准建设省级中心村,打造美丽乡村“标准版”。积极推进垃圾处理、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通畅、污水处理、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十项重点任务。选择区位优势明显、旅游资源丰富、基础条件较好的省级中心村,比照景区建设标准,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优化旅游服务综合配套,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产品,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参照省级建设标准开展县级中心村自主创建,致力于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打造美丽乡村“基本版”。全县目前已建成49个省级中心村,覆盖率达77%。
3、实施农村清洁和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保障农村清洁工程经费投入,巩固发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全面推行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巩固全县农村卫生保洁全覆盖成果,提升保洁常态化水平,促进村庄环境不断改善。按照“两无两化”(即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洁化、美化)标准,重点围绕黄山东线美丽乡村精品旅游线路上的自然村,优先开展拆破改旧。清理乱堆乱放、乱打乱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镇开展自然村整治。全县共完成157个自然村整治任务。
4、实施文明村镇创建工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文明户、文明村、文明乡镇、文明集市、十星清洁户等创评活动。坚持县直单位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制度,经常化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作用,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具有特色的传统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制定乡规民约。
5、实施兴业富民工程。积极探索产村融合的有效路径,组织实施绿色增效、品牌建设、科技推广、主体培育、改革创新“五大示范行动”,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围绕全域旅游,结合美丽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开发,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培育农村电商农产品定制等“互联网+”新兴业态,推动农村各类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民自主创业政策,扶持农民就业创业,鼓励农民回乡创业,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将美丽乡村建设与扶贫开发工作统筹考虑,有机衔接,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精准扶贫,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殷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优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整县推进工作,2016年,68个村居均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将美丽乡村建成项目纳入集体资产进行改革经营,盘活集体资产算活农村资源,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持久动力。
二、主要做法
1、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任务艰巨,实行三级联建,压实责任。县级成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各镇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县直相关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围绕建设要求,优先安排项目,形成合力。村级强化实施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依法合规,扎实推进。
2、强化投入保障。统筹使用省、市、县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建立完善的“资金整合体系”,加大涉农项目整合力度,集中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运用市场化办法,引进更多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探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谋划和储备,创新融资机制。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县领导联系和县直单位帮扶美丽乡村建设机制;构建“党政引领、部门协作、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攻坚机制;建立美丽乡村建设管护机制,设立管护基金,探索城乡执法一体化模式,增强长效管护合力;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定期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评比,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4、加强宣传引导。培养树立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产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创建方面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培育农村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共建共享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投入不足,基础配套不够完善。近年来,全县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投入了大量资金,配备了相应设施和人员,但与目前农村的现实状况和工作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县级财政主体投入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尚未真正形成,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垃圾箱、垃圾池、垃圾填埋场布局稀少,垃圾转运车辆少、成本大,致使全县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困难较多。当前的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部分得到了收集转运,房屋周边乱搭、乱建、乱堆现象得到一定的控制,但村民自觉性较差,清运垃圾过多依赖于政府集中整治,仍有部分随意堆积。农村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属于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市场运营机制难以建立,完全靠政府扶持,全面推广运行较慢。
2、村落空心化、老弱化,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我县许多村居,尤其是地处位置偏远的,村中大部分人口外出务工,村中常驻人口不到户籍人口的50%,一些经济欠发达的村落的常驻人口比例甚至低到30%左右,空心化现象严重。而且留在村中人员多为儿童、老弱病残者,青壮年劳力不多,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建设过程中,缺乏劳力,心有余而力不足。此外,一些村集体经济日渐萎缩,有的村甚至完全没有集体收入,严重制约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治理,只能依靠政府买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建设。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为依据,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四五计划,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安排等,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鼓励符合条件的其他村庄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对暂不具备条件的自然村,按照“一村一策”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计划安排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到2023年底,全县村庄规划编制率达到100%。
二是启动实施乡村振兴项目。把农民生活富裕、生活幸福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根本目的,发挥市、县两级乡村振兴公司作用,瞄准“位置偏、经济弱、基础差、环境优”区域,突出“农的本质、村的风貌、人的参与、居的变化”,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振兴美丽经济、促进乡村治理、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有机结合,启动实施一批乡村振兴项目,打开“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丰富乡村旅游、养生养老、运动健康、电子商务等美丽业态,不断增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完善村庄常态保洁制度,全面推行县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为服务主体“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