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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日,根据基层河长巡河上报问题,由花山区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召集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水利站、濮塘镇等相关执法人员一行5人,到现场勘察,对濮塘镇一水库未批先建涉河项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区检察院生态检察官现场利用无人机,对水库周边涉水建设项目进行拍摄取证,区水利站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发现是一单位正在水库内建设取水口。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项目负责人立即停工,并对该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完善相关建设手续。该单位项目负责人态度诚恳,当场表示马上准备相关建设资料向区水利站进行报批。下一步区水利站将根据其申报材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若不符合批准条件,将坚决予以拆除。
区河长办要求濮塘镇两级河长加强巡查,针对河湖“四乱”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为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nyncj.mas.gov.cn/nyyw/xqdt/2000988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