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特产内参!

特产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资讯动态 > 正文

撂荒地被挖成水塘养小龙虾并享受地力补贴? 省农业农村厅:违规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作者:佚名

  14日,广东省农业和农村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针对梅州兴宁撂荒地被挖成水塘用来养小龙虾,还一直在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事,广东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顾幸伟表示,此举违规,反映出基层监督不到位。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一直以来,国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最近,有群众向《广东民声热线》反映,梅州市兴宁市出现了大量基本农田养小龙虾,耕地失守严重的情况。

  记者调查发现,在兴宁市永和镇林场村,两百多亩的撂荒地被挖成水塘用来养小龙虾,但这些改变了土地性质进行“非粮化”生产的基本农田,仍享受着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发放的地力补贴。而且,该养殖项目还是当地镇委书记招商引资来项目,且没有养殖许可证明。

  对此,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顾幸伟表示,此举违规,反映出基层监督没有到位,广东农业农村部门将吸取教训,加强基层管理。

  据顾幸伟介绍,近年来,小龙虾“走红”市民餐桌,让很多养虾的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效益,“稻虾混养”模式可以让龙虾与水稻形成可循环的生态链,让农田得到综合利用。但由于养虾利润高于种稻,有农户片面追求利益“挖田养虾”,毁坏基本农田,违反了国家农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规定,“稻虾混养”模式只允许10%的稻田用来混养。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何国威表示,农业农村部的最新规定已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机制,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对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nyyw/content/post_3519916.html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信息有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其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民事相应主体负责。特产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特时代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主办--全国特产行业信息化应用平台
特产内参特产内参 tcnc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03596号-14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