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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客观规范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升评价工作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协助我局开展2024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二、服务内容
  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评价对象绩效评价情况,按要求撰写评价报告并出具评价得分。
  1.资金投入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
  2.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分配科学性、下达及时性、拨付合规性、使用规范性、执行准确性、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
  3.政策实施效率与效果。包括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政策实施的效果、效率、公平性。
  4.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包括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和目标的完成程度及成本节约情况。
  5.效益取得情况。包括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程度等。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项目咨询服务等相关类别。
  (二)信用要求
  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条件
  绩效评价费用共计10万元,报价中包含专家费、专家及工作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采购单位除支付服务费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绩效工作要求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按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四、报价时间及中标条件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下午17:00时前,规定时间内未报价送或逾期报送的报价文件视为放弃。价格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报价文件要求盖章。
  (二)根据报价结果,中标公司按照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五、报价方式
  电子报价文件通过邮箱或微信方式发送。
  邮箱:972934023@qq.com。
  联系人:魏艳华;电话:15943099678(微信同步)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