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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计划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我省帮扶产业项目运营相关工作开展评估,以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项目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帮扶产业项目运营相关工作评估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为43.91万元,报价金额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评估范围:琼中、保亭、五指山、临高、白沙、儋州、万宁、乐东、定安、东方、海口、三亚、琼海、陵水、文昌、澄迈、屯昌、昌江等18个市县。
(二)评估内容:帮扶项目资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各市县是否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台账数据信息是否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是否开展“四个一批”分类,项目分类是否准确,盘活、调整类项目是否制定并落实处置措施,低效闲置后暂时没有盘活或者调整的项目资产是否存在失管失控等情况;
(三)评估样本量:共抽查180个项目,每个市县各抽查10个项目。其中,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8个(含光伏项目1个)、公益性资产项目2个;每个市县200万元以下项目抽查2个、200万元-500万元项目抽查2个、500万元-1000万元项目抽查3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抽查3个。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供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单位及业务工作简介;
(三)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的承诺函;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六)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
(七)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八)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九)报价函。
七、评审标准
按照项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
采购项目评审评分表
评选内容及分值 | 评选内容及标准 | |
服务方案(45分) | 总体思路(10分) | 对本次采购范围内工作的理解,明确技术标准、方法、工作重点与难点,总体工作思路满足招标范围内工作要求。思路清晰、针对性强的得10分、思路较清晰、针对性较好的得7分、思路一般、针对性不强的得4分,思路模糊、没有针对性的得0分。 |
实施方案(20分) | (1)总体工作部署好,工作阶段划分明确,评估工作顺序合理得10分;总体工作部署较好,工作阶段比较明确,评估工作顺序较合理得7分;总体工作部署一般,工作阶段划分不明确,评估工作顺序一般得4分;没有以上内容的得0分。(满分:10分) (2)具体工作安排和布置明确、依据充分得10分;具体工作安排和布置较明确、依据较充分得7分;具体工作安排和布置一般、依据一般得4分;没有以上内容的得0分。(满分:10分) | |
进度安排(5分) | 对项目评估程序和工期安排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橫向比较综合评定。项目安评估程序非常合理,时间安排合适得5分;项目安排评估程序较合理,时间安排较合适得3分;项目安排评估程序不合理,时间安排不合适得1分,没有评估程序和时间安排的得0分。(满分:5分) | |
组织管理(10分) | 人员配置管理、管理好、非常熟悉相关业务,具备完成工作目标的硬性条件得10分;人员配置管理较好、了解相关业务得7分;人员配置管理一般、不熟悉相关业务得4分;没有组织管理的得0分。(满分:10分) | |
人员配置 (5分)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中,具备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备高级职称得每人得2分,最高5分。每个检查小组的高级、中级职称人员(例如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等人员)不得重复交叉。提供小组成员资格、职称证书或相关证明资料,以及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同类项目业绩(20分) | 近5年以来具有项目类似业绩的,一个4分,满分20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协议(盖章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
价格分数 (30分) | 对方案报价进行评分,报价低于或等于经费预算价的,为有效报价,超经费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二位小数)。 |
八、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报价文件提交地点:纸质件报价材料须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光盘)密封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楼9楼914室)。
(二)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7∶30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结果公告
比选结果经我厅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65369242;
监督电话:653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