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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凌晨5点,港口区企沙渔港1号码头已经迎来了繁忙的时候。码头上灯火通明,渔民们有序从渔船上卸货,空气里弥漫着的海水咸湿的气息与渔民的吆喝声、渔船的轰鸣声、商贩的叫卖声交织一片,奏出丰收的乐曲。
港口区作为我市渔业生产的主要产区,也是广西重要的海洋渔业生产基地,海洋渔业资源丰富,拥有广西第二大渔港——企沙渔港。企沙渔港始建于1956年,是全国82个群众性渔港之一,现有企沙渔港1号码头、卫东码头、德城码头等8个渔货码头,可停泊各类渔船、船舶4000余艘。2022年,企沙渔港获批国家级海洋捕捞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2023年,荣获“2022-2023年度全国文明渔港”称号,年渔货交易量超200万吨。2023年,港口区成功创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
近年来,港口区以“全国文明渔港”“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双创活动为抓手,创新渔港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布局一体、管理标准、信息共享、全域覆盖”的渔港管理新模式,实现“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渔”的目标,逐步形成绿色高效、安全规范、融合开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加大渔港清淤疏浚,消除安全隐患。渔港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工程,是造福渔区的“生命线”工程。多年来,企沙渔港因停泊渔船多、渔商船共用渔港以及沿岸居民生产生活排污等原因,导致港池窄、淤积严重,航道窄、浅,渔船航行及停泊安全存在隐患。为改善企沙渔港环境,港口区加大渔港建设力度,实施渔港清淤、拓宽工程,建立定期清淤制度,建设防波堤、消防及灯桩设施等,把企沙港池水域淘深扩宽给渔船停泊,减少台风等恶劣天气期间的安全隐患。
规范渔港管理,优化服务功能。港口区进一步明确渔港产权、管理权限,各涉海、涉港部门建立统一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减少管理混乱现象,增强渔港建设、安全监督、监督执法、收费规范等方面的协调性。同时,改变渔港过去单一服务功能的思路,适应渔港功能的变化,建立合作机制,各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渔港执法监督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渔港设施、配套项目等方面考虑渔港综合经营的需要,使渔港从单纯服务型向服务——经营——效益型转变,实现“以港养港”的良性循环。盘活渔港周边土地资源,结合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引进水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配套建设专业的水产品交易市场,加强渔港码头的规划建设,做大中心渔港。
完善渔船共管机制,加强指导监管。港口区渔业生产职能管理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渔船渔排的防火、防台风、防盗等工作制度及相关的应急措施,完善消防和防台风应急预案;要求渔船渔排持证经营,安装卫星导航和救助系统以及短波电台;落实流动的消防应急组织和防台风救助组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码头便民设施和消防设施,购置配备相应应急救助器材;落实渔民避风应急场所。此外,渔政、海事、边海防等部门还专门设立了渔港安全生产监控点、瞭望岗,对渔港及周边海域实行全天候监控,避免和减少渔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强化服务意识,办好为民实事。港口区以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为切入点,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渔民座谈会,以及组织渔民参加渔业船员安全技能培训和渔船消防应急演练等方式,向广大渔民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使用知识、海上救援和自救常识,进一步提高渔民安全操作技能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渔民教育培训,培养一大批觉悟高、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渔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