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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大蚝产业“养成”大产业

发布时间:2024-06-12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作者:佚名

  □ 防城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向 阳

  近日,记者来到港口区大蚝主要养殖区光坡镇红沙村,海面上蚝排星罗棋布,蚝排面积已经达到1万亩,从高空俯瞰,万亩蚝排随碧海微波摇摆,蔚为壮观。

  2023年1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布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名单,该大蚝产业集群名列其中。红沙大蚝已成为当地乡村振兴的一张响亮的名片(见上图)。

  该区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立足港口区海洋渔业特色产业优势环境资源,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推动大蚝养殖特色产业集群健康快速发展。

  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集群

  港口区渔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张振豪介绍:“为进一步打造广西大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广西大蚝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和防城港市港口区联合开展广西大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由防城港市和钦州市共同申报,由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指导港口区的项目推进实施,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着重抓好落实,形成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合力。”

  广西大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范围包括防城港市港口区及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等三个区,集群建设区域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阳光充足,年平均气温为22.5℃、年平均雨量为1587毫米。两市所属的海域海水温适宜、浮游生物多、养分丰富,特别适宜海产品种的繁殖与生长。周边海区潮流畅通,水质清新无污染,自然环境条件优良,是大蚝繁殖生长的优越海域。

  通过实施广西大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港口区大力支持大蚝主导产业的发展,优化大蚝产业生产环境,弥补目前大蚝产业发展存在的不足,引导大蚝产业健康稳定生产,进一步推动大蚝养殖产业化发展。通过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主体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形成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自治区级大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为把港口区大蚝产业做大做强,该区渔业技术推广站通过择优遴选2家从事大蚝种苗生产的企业合作,在港口区周边自然海区建立3个大蚝人工种苗标粗示范点,2个养殖、育肥示范点。采购和安装加热锅炉1套,新建浮筏12张,开展大蚝种苗选育、种苗标粗、养殖、育肥生产试验示范工作。

  养殖基地建设成效显著

  大蚝产业集群区经过多年高速发展,已建成15个标准化大蚝吊养基地,5个万亩大蚝连片养殖基地,打造3个生产供应粤港澳大湾区精品大蚝展示基地。产业集群区内拥有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防城港市红树林海洋渔业核心示范区和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产业平台。目前,产业集群区大蚝养殖面积共19.59万亩,商品蚝年产量40多万吨,养殖规模和产业集聚效应显著。

  产业配套服务日臻完善

  我市积极打造大蚝等海产品冷链物流集散基地,已建成的广西北部湾国际生鲜冷链园区是防城港最大的冷链物流基地。该园区有广西最大的冷链仓库,于2022年5月投入运营。园区一期项目占地600亩,总投资12.62亿元,拥有20万吨级冷库。投入使用后,园区将凝聚广西沿海沿边区域农副生鲜产品产业集群,助力陆海双向冷链通道建设。此外,该冷库还将服务我国和东盟及RCEP成员国的水果、水产品等生鲜产品双向对流,充分发挥沿边沿海区位优势。

  产业集群区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进一步深化科研与产业工作联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人才培养, 并提供大蚝产业信息和咨询服务。通过大蚝科技特派员制度,从科研院所选派技术过硬和经验丰富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到大蚝养殖生产一线为“蚝民”提供全程技术服务,促进大蚝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

  产业集群区加强与广西大学、广东海洋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和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进行密切合作,从当地大蚝品种选育到引进优良品种进行改良,拓展三倍体、二倍体和白蚝等大蚝品种养殖;从采集天然蚝苗到人工设施育苗,应用新型材料并不断创新蚝排架构,并探索开展陆基设施化养殖大蚝;从初级加工发展到精深加工,并研发生产大蚝全系列产品等。通过搭建院士工作站、牡蛎研究院、大蚝生态养殖指导站和保种育种研发基地等多个大蚝产学研平台,不断增强大蚝产业的科技支撑力度。

  产业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防城港、钦州两市大蚝养殖面积、产量、苗种生产在华南地区均排第一位,种苗供应广西、广东、海南、福建等省区及越南、文莱等东盟国家。加工生产的原汁蚝油、蚝豉系列产品畅销粤、港、澳等地,形成了“育苗—养殖—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的产业化经营体系。截至2023年底,产业集群建设区的3个县(区)大蚝产业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近200亿元。区域内产业带动从业人员达16.9万多人,从事大蚝产业的农民合作社280个,涉及的农户约3.8万户,大蚝养殖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13万元。

  此外,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公司+基地+养殖户”“公司+合作社+养殖户”“公司+基地+合作社+养殖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了沿海农户发展大蚝养殖,建立起长期合作、相对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了大蚝产业基础牢固和产业发展稳定。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fcg/t185415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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