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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
省审计厅审计组于2021年3月22日至4月25日,对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现为云南省乡村振兴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审计调查了省国际扶贫与发展中心、省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等2个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延伸和追溯。审计组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勤政廉政的工作作风开展了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调查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客观、真实反映了我局资金及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审计建议,更加有效地促进了我局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从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高度,将审计调查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及时部署,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规划财务处具体落实,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一:2020年,省扶贫办共计支出印刷费1451298.50元,其中751105.20元未按政府集中采购的规定委托集中采购。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省乡村振兴局制定了《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机关文印事务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全局机关文印事务严格按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具体采购行为。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二:2020年12月28日,省扶贫办从零余额账户提前支付汉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智能化系统项目建设费506675.20元。同时,该公司又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省扶贫办紧急拨款账户,省扶贫办将其列入其他应付款。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省乡村振兴局着力强化财务管理和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防范收支风险,及时研究制定《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财务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零余额账户资金,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三:2004年,省扶贫办合并事业单位账户时转入财政结余资金72741.74元(省易地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机构撤销,账户并入39141.74元,省老少边穷地区建设促进会撤销,账户并入33600元)。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省乡村振兴局已及时将省扶贫办合并事业单位账户时转入财政结余资金72741.74元上缴省级财政。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四:上海帮扶资金账户结余资金155785.18元,闲置3年以上。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省乡村振兴局及时对上海帮扶资金账户进行清理核查,并将该账户结余资金155785.18元全额拨付至剑川县专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省乡村振兴局对审计组提出的“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和捐赠资金效益”的审计建议予以全面采纳,深入分析预算执行和资金绩效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向部门预算项目执行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省本级项目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实化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指标体系。
三、审计决定事项执行情况
按照审计决定要求,省乡村振兴局已将财政结余资金72741.74元上缴省级财政。
四、下步工作打算
省乡村振兴局将以本次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管理行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衷心感谢省审计厅多年以来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