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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4号)和《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经字〔2023〕5号)要求,袁州区积极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为进一步做好组织工作,袁州区农业农村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细化组织方案,深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实施主体中进行宣传,搜集申报材料,统计报名人数核实报名信息情况,汇总后进行下一步工作。在邀请省市专家前往申报实施主体现场审查后,先后前往了5家市级家庭农场、4家省级家庭农场、9家市级合作社及17家省级合作社勘察;同时前往20家合作社水稻种植地查看水稻生长、面积情况。
现场勘察结束后,专家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遴选评审,通过察看现场、查阅资料、现场质询等方式,对每家参与遴选的实施主体进行考评打分。确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的被支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