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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公布

发布时间:2022-04-19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作者:佚名

  

  近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工作部署,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印发通知,公布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通行证制度,保障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运输。

  通知要求,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所在地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物资运输需求,适时启动通行证制度,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制发《通行证》,并推行网上办理。前期已制发通行证的省份要加快与全国统一式样《通行证》的过渡转换。

  通知明确,《通行证》由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统一监制,由省级相关部门核发。启用《通行证》地区的重点物资收发货单位,可根据物资类别,向所在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提出申请。运输起讫地均未建立《通行证》制度的,无需办理《通行证》。

  通知规定,《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有效期由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确定,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

  通知确定,对于通信行程卡带*号的货车司机,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码一证”)符合要求的要保障通行;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跨省进出涉疫地区的货运车辆要保障优先通行,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专用通道保障持《通行证》车辆快速通行。同时要严格落实车辆到达前相关信息报备、目的地闭环管理等要求。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204/t20220418_58941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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