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特产内参!

特产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资讯动态 > 正文

[盘锦]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圆满完成打击注药注水非法添加“瘦肉精” 非法屠宰 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百日行动

发布时间:2022-04-19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作者:佚名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注药注水 非法添加“瘦肉精” 非法屠宰 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1〕549号)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开展了专项行动,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狠抓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私屠滥宰、畜产品质量安全及病死及病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强化监督,加强检查力度,有力促进了我市畜牧业发展,确保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圆满完成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整治目标明确。根据省厅方案要求,盘锦市及时制定行动方案文件,将任务传达至各县区,畜牧重点县区分别成立了分管局长任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以生猪、肉牛、肉羊、家禽为重点,集中打击收购、贩运、屠宰环节使用“瘦肉精”、注水注药,私屠乱宰、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具体整治活动为三个月,全面加强生猪、肉牛、肉羊、家禽屠宰监管等。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横幅、宣传小册等广泛宣传“瘦肉精”的危害性、非法添加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时向广大养殖户、经营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到目前,共印发粘贴“严禁使用瘦肉精”告知书1000余份,发放宣传单及小册600多份。

  (三)强化养殖、屠宰环节监管。一是认真落实巡查制度,重点监管各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规范畜禽养殖过程中防疫档案的建立、免疫耳标佩戴、饲料兽药的使用等行为检查各项生产记录填写情况等,形成畜禽养殖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安全。二是对盘锦兴牧肉联加工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盘锦意丰肉联加工(集团)有限公司、盘锦永隽食品有限公司、盘锦鹤乡旺升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宋大房食品有限公司、盘锦腾飞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六和农牧有限公司、盘锦凤满清真肉业有限公司、盘锦德瑞清真肉业有限公司田庄台等重点屠宰及肉品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检查动物检疫证明及动物检疫标识使用情况,排查了非法运输、非法仓储、非法屠宰和非法加工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了屠宰企业是否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或与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无害化处理协议。三是组织专人对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与市场局建立沟通配合机制、打击非法屠宰的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1人次,未发现违法行为。

  (四)强化对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排查。组织150余名村级动物卫生防疫员对辖区内路边、沟壕、坑塘开展排查,未发现随意抛弃的病死动物及其产品。

  (五)加强抽检力度。强化检验检测,深入开展了养殖环节、收购环节、屠宰环节的“瘦肉精”专项整治,重点突出,责任明晰,保证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在专项行动中,定性检测样品700余份,无阳性样品,未发现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qsnyxxlb/202204/t20220418_45415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信息有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其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民事相应主体负责。特产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特时代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主办--全国特产行业信息化应用平台
特产内参特产内参 tcnc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03596号-14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