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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为做好“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 遏制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了《平南县关于“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 禁止集聚性祭拜活动的通告 (2022 年第 3 号)》文件,主要内容:
一、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禁止开展 集中祭扫、集体共祭、聚集唱山歌等群体性活动。提倡从家庭、 家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祭扫活动,减少实地祭扫人数。
二、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文明祭扫,本人不得组织或参与清 明、“壮族三月三”期间聚集性拜祭,劝导亲友及所在的村屯(社 区)群众不搞聚集性祭拜,鼓励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鲜花祭扫等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
三、落实主体责任。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火车 站、汽车站、影剧院、宗教(民间信仰)场所、KTV、酒吧、殡 仪馆以及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的业主单位要履 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扫健康码、测体温”和日常消 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四、重点人员管理。“壮族三月三”、清明期间,如非必 要请您暂时不来(返)平南,14 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和国内 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龚返龚人员实行严格 的健康管理措施,视具体情形按规定进行 14 天或 7 天的集中隔 离+7 天居家健康监测+7 天自我健康监测。各乡镇(街道)村屯 (社区)要摸排在贵港外的人员,动员其暂不返乡祭拜,如确需 返乡的,需提前 24 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并配合执行 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五、压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各领域 人员有国内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排查。县委组织部、县委机关工 委牵头,县直各党支部继续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根据需要 下沉到村、社区参与重点人员摸排管控、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工作。
六、加大核酸抽检。卫健部门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 乡镇(街道)配合,近期每天组织物流快递人员、司机,政务、 银行机构、小区物业、保安、等有关服务窗口人员科学随机抽检 一定人员核酸(免费),通过社会面弥补发热门诊无法筛查无症 状感染者的漏洞。
七、加强个人防护。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和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 社交安全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
八、配合健康管理。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健康管理措施是 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不 配合应对措施、妨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