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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兽医兽药、生猪屠宰、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种畜禽、种子、肥料、农药、 动植物检疫、农机、农产品质量(含水产品)、农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以下简称农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依法统一行使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 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三)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具体负责市中心主城区、中国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 园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 管理区、丽光华侨农场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辖区内 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
(四)依法受理农业领域有关投诉、举报线索。
(五)组织开展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法宣传工作, 参与全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副处级。暂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
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与信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检疫监督科、执法法一大队、执法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事业编制43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9人,退休人员27人,所有职工,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均由财政统发工资。其他聘用人员3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670.19万元,同比增加82.13万元,增长14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0.19万元,同比增加82.13万元,增长14 %%。
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系人员任职以及晋级工资变动,所以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67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6%,同比增加82.03万元,增长15.62%;项目支出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同比增加0.1万元,增长0.16 %。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76.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3%,同比增加11.07万元,增长16.9%。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3.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9%,同比增加3.05万元,增长15%。
(3)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2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69%,同比增加41.57万元,增长8.68%。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49.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9 %,同比增加26.45万元,增长114.5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07.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6%,同比增加82.03万元,增长15.6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04.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29%,同比增加74.1万元,增长17.2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9.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72%,同比增加18.19万元,增长25.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2.18%,同比减少10.27万元,下降43.7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同比增加0.1万元,增长0.16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8%,同比增加0.8万元,增长6.5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46%,同比减少0.7万元,下降1.3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7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07.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4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支队办公场所办公大院水电费、邮电费(用于屠宰远程监控系统维护费)、单位办公区维修费用于单位楼面、墙体补漏以及大院设施等以及2022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原钦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钦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资产清查,造册。
3.执法监管4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本支队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主要用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项目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20.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3.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行政单位离退休10.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行政、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住房公积金49.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支队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9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39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支出预算7.6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99万元,比2021年预算14.3万元,比上年减少0.231万元。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支队本级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构成。
二、支队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45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3.33万元,同比增加11.55万元,增长98.05 %,其中:集中采购9.5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0.76%,同比增加4.73万元,增长98.95%;分散采购预算13.8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9.19%,同比增加6.81万元,增长97.29%。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3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5.7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支队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4辆,实有车辆4辆(越野车1辆,小型轿车2辆,七座商务车1辆),其中:保留应急、机要通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越野车1辆,小型轿车2辆,七座商务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其他用车0辆。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支队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我单位部门预算1个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万元,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45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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