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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管理工作,获得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的主要公共事务职能是: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农业保险,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经济统计等。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均由我站负责。实施完成2022年本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管理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完成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钦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属正科级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年钦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编制总数6人,实有人数5人,全部在编在职,其中在职人员5人(一级主任科员1人,二级主任科员1人,四级主任科员2人,一级科员1人);退休人员1人。全部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第二部分:钦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90.59万元,同比减少23.05万元,下降20.2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59万元,同比减少23.05万元,下降20.29%。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2021年11月本单位有1名在职职工调出,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支出费用减少,致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9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78.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75%,同比减少23.05万元,下降22.68%;项目支出预算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25%,同比持平。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0.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4%,同比减少0.47万元,减少4.34%。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同比减少0.94万元,减少22.87%。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9 %,同比增加2.21万元,增长44.74%。
(4)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6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17%,同比减少23.85万元,下降25.4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8.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6.75%,同比减少23.05万元,下降22.6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5.13%,同比减少20.81万元,下降23.7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3.85%,同比减少14.12万元,下降56.4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1%,同比减少0.13万元,下降14.1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3.25%,同比持平。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8.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0.91%,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2.61%;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9.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53%,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4.5%;
3.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08%,同比减少0.8万元,下降22.31%;
4.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42%,同比减少0.14万元,下降26.92%;
5.行政运行科目5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3.93%,同比减少23.85万元,下降29.17%;
6.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科目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1.04%,同比持平。
7.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2%,同比持平。
8.住房公积金科目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89%,同比增加2.21万元,增长44.70%。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万元,比2021年预算0.44万元,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9.1%。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原因主要是:坚持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大力压减“三公”经费一般性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4万元,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9.1%。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大力压减“三公”经费一般性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57.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05万元,同比增加1.85万元,增加925%,其中:集中采购2.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1.85万元,增加925%;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8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实有0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单位1个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0万元,是: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经费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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