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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零时起,鹿寨县全面进入禁渔期,禁渔期持续至6月30日24时止,禁渔时段为4个月。今年禁渔期全县所有的河流等自然水域在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一旦发现将从严查处,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春季是鱼类繁殖时期,非法捕捞行为也进入高发季节,为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有力保障我县禁渔开局良好和禁捕秩序稳定,近日,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谭立峰带队,与县水利局、导江乡政府、江口乡政府组织开展了2022年首次联合执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域禁捕联合打击力度,推动协作共管、联防联治机制更加精准有力。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派出巡护艇2艘,参与执法人员13名,巡查水域为我县管辖的柳江、洛清江水域(导江至江口水域),全程来回约65公里。
行动过程中,巡护艇从导江码头驶出,沿江而上赶往江口码头,在河道两侧发现多处捕鱼装置地笼,执法人员驱艇至地笼附近,拉起地笼时,发现里面有黄颡鱼、白条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芝麻剑等野生水生生物。随后,执法人员将野生鱼类解救出来放生至河里,并将地笼等渔具一一拉出水面,收回后进行集中销毁。在非法捕捞中,地笼渔具很常见,该类渔具成本低、易操作,但其一旦放入水中,就会大小通吃、一网打尽,严重破坏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
通过此次行动,对非法捕捞进行专项整治,加强管控力度,多管齐下,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惩戒力度,当天共清理了多处非法网具约1800米,救获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芝麻剑8尾。
据了解,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把打击非法捕捞行动变为常态化,严格落实禁渔区、禁渔期制度,加强我县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全力保护鹿寨县生态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