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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链条监管,不断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管理能力和水平,力争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屠宰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2022年,龙岩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六项措施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牲畜屠宰管理工作。
一是切实强化动物检疫管理。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按要求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配足官方兽医。提升动物检疫监督能力,开展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官方兽医和协检员培训考核,不断提升起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检疫申报和准调证明制度。加强畜禽调运监管,强化落地监管,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及时通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反馈畜禽进场落地信息。
二是切实强化屠宰行业管理。加强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压实屠宰企业入场查验制度,严格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推进屠宰行业提档升级,严格企业准入条件,继续开展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不断提高屠宰标准化生产水平。强化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全面压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是切实强化入闽指定通道管理。强化指定通道制度落实,并开展指定通道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推广使用“牧运通”的同时推动电子出证平台在检查站监督检查中的运用,推进养殖、运输和屠宰等环节相关信息数据的融合和运用。
四是切实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瘦肉精”抽检,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自检制度,落实“县级天天抽检、市级每月抽检”的常态化监测制度,加大肉牛肉羊养殖场、牲畜屠宰场的监测力度。其次强化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五是切实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压实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加强无害化处理过程监管,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应用,并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六是切实强化保障措施。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属地责任,健全体系,加强队伍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畜牧兽医“六条禁令”、屠宰检疫“五不得”规定。强化宣传引导,多渠道强化宣传工作,开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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