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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针对各镇(街)在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区委、区政府定期组织开展全区乡村振兴项目集中调度会议。由区委乡村振兴办通报项目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针对性提出指导意见。今年以来,先后组织9个镇(街)、代建、设计、施工、监理、村(居)召开调度会近20场290多人次。
二是强化督查晾晒机制。区委乡村振兴办联合效能办、政府督查室构建“月度通报、督查督办、末位约谈”监督体系。共梳理各年度项目190多个,下达督查通报3期,进度晾晒通报1份。联合各职能部门现场推进近50次,对项目问题各自认领,限期解决答复。累计协调解决20多个项目问题,推动新项目8个,新增投资额3900多万元,新完工项目1个。
三是完善改革创新机制。赋予镇(街)项目决策新权限,对300万以内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自主审批,开设“绿色直通车”推动项目审批优先办。与厦门理工学院城乡风貌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对接建立项目设计论证专家组,编制乡村振兴项目设计督导手册,并组建论证审查专家组,由发改、资规、建设、林业、水利等区直部门人员及行业领域内的专家组成。(厦门市委乡村振兴办,翔安区)
编辑:陈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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