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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本轮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物资保障工作,按照省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重要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办《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保障物资货运车辆通行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应当为农药、种子、化肥、饲草料、活畜禽、兽药和原料奶等农业生产资料且在疫情期间确有保障供应任务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业务范围
申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经营业务涉及全省多个市(区)。
三、申报材料
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保障物资货运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并提供主体信息、法人信息、营业执照及范围,行驶证、驾驶证照片等车主、车辆、驾驶人信息等申报材料。
四、办理程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办企业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保障物资货运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并提供申报材料报当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审。
(二)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后,报市(区)农业农村局复审,复审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我厅每日分两次审核,审查合格后,开具的通行证发回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发放。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保障物资货运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18日
(咨询电话:029-87321242、8732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