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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5日,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徐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区域布局和任务安排、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以及保障措施和建后管护等,为指导全市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规划》指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着力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一体化建设,强化科学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评价,做到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护、高效益产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指出,要把建设“吨良田”作为核心指标。到2030年,全市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474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5.5万亩,总投资104.08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建设高标准农田239万亩(新增建设150万亩、改造提升89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4.5万亩;“十五五”期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35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1万亩。
《规划》指出,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财政投资新建不低于3000元/亩,改造提升不低于2000元/亩的要求,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强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市县两级要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及时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要贯彻落实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意见,加大土地出让收入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力度。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要强化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占用审批,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县级《规划》要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到镇村,落实到田块,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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