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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种子站:新修订《种子法》的四大变化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4日14时45分作者:颜显明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2-26来源: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作者:佚名

  新修订《种子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2月24日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种子法》修正案审议通过,是《种子法》自2000年颁布以来的第四次修改。农作物种子是农业科技进步的基础和重要载体,种业是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关键。农业发展要以种为先,进一步提升种业的基础性、核心性、战略性作用。适时修订《种子法》对做大做强种业,转变农林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林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新修订《种子法》的变化有四大重点:

  新《种子法》重点在于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为加强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最新修改的《种子法》扩大了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将保护范围由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延伸到收获材料,将保护环节由生产、繁殖、销售扩展到生产、繁殖和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储存等。

  新《种子法》新增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为激励育种原始创新,从源头上解决种子同质化严重问题,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明确实质性派生品种可以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并可以获得授权,但对其以商业为目的利用时,应当征得原始品种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同意。

  新《种子法》加大假劣种子打击力度,完善侵权赔偿制度。为提高对侵害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威慑力,新《种子法》加大了惩罚性赔偿数额。将生产经营假种子行为的有关罚款数额由“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提高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将生产经营劣种子行为的有关罚款数额由“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提高到“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新《种子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农业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修改后的种子法还在国家有计划地普查、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种质资源这一条文中,专门提到重点收集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和特色地方品种。


原文链接:https://nyj.ankang.gov.cn/Content-2368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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