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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畜牧)罚〔2021〕49号

发布时间:2022-02-25来源: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作者:佚名

索引号:011158671/2022-03486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日期:2022-02-17
标题: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畜牧)罚〔2021〕49号
文号:襄农(畜牧)罚〔2021〕49号主题词:
生效时间:终止时间:来源:法规科

  

  

  

  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经营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农(畜牧)罚〔2021〕49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王精振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违 法 事 实

  2021年12月2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襄城区滨湖路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豫QVU931的银灰色长安牌货车正在出售的禽产品无任何检疫标志。经询问得知,该批禽产品由当事人王精振从河南省驻马店市购进,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6000元。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时,当事人不能提供。

  行政处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

  《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6000.00)的10%罚款,计罚款人民币陆佰元(60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2月17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zcf/202202/t20220217_27190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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