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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伊始,“红包”加持。为进一步激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和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积极性,襄州区认真落实《襄州区2021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奖励方案》,组织2021年新获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荣誉称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财政奖补申报。
按照该区奖励方案规定,对当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首次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当年首次被认定为市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给予1万元奖励。
据悉,2021年,该区共新增8家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和1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按照上述奖励规则,将给予每家新增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10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