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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船舶经营,消除长江禁捕管理隐患

发布时间:2022-02-25来源: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作者:佚名

  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关于在长江禁捕执法检查通报中指出的“商货船普遍携带网具已成为长江‘十年禁渔’的一个重要隐患”相关情况,2月17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安庆池州海事处、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以及贵池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长江重点水域(梅龙段)开展对涉渔“三无”船舶、商货船携带网具、非法捕捞行为的联合执法检查。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执法车辆5辆,船艇1艘。

  

  联合执法组先后登上停靠在长江流域梅龙段锚泊地的各类商货船,对船舱、甲板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携带网具、非法捕捞等现象。为确保“禁渔令”落地生威,长江禁捕执法管理成效得以持续巩固,执法人员向船员传达了长江十年禁渔相关决策部署,以及对发现商货船存在非法捕捞行为的查处机制,积极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水上巡查力度,严查“三无”船舶、商货船携带网具等现象,同时要求本市船籍的商货船上的辅助船要有明确标识。对从事非法捕捞相关船舶,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取缔。消除监管盲区,坚决防止非法捕捞出现反弹回潮。切实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确保长江禁捕秩序稳定。


原文链接:http://nyncj.chizhou.gov.cn/News/show/537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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