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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衢州市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积极开展《共同富裕导向下农民增收硬举措研究》课题研究,印发《关于促进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加收入推动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聚焦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抓实农民增收硬举措。2021年,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66元,同比增长11.3%;2021年我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16元,增长15.9%;两项增幅均列全省第2。
一是聚焦经营净收入,推动产业促共富。构建“3+X”产业体系,积极谋划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群众能参与、发展空间大的乡村产业。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推广订单保底收购、二次返利、平台销售、入股分红、“两金”(租金、薪金)等模式,完善小农户与乡村产业有机衔接机制。推动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持续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积极培育“高端精品民宿引领、中低端农家乐为主、村集体和农户利益链接”的民宿集聚村。
二是聚焦财产净收入,推动改革促共富。通过“村集体主导+‘两山银行’介入+主体引入+产业导入”,深入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探索土地确权不确地等做法,加大对各类主体规模流转抛荒地、山垅田、边角地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农民财产净收入水平。构建“村集体+‘两山银行’”模式,积极开展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推动农村资源资产进平台交易,实施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行动,鼓励有条件的村开展股份分红。
三是聚焦工资性收入,推动就业促共富。开展农民培训就业全过程服务,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持续发展来料加工,支持利用闲置农房等拓展来料加工场地空间,优先为低收入农户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均能实现就业。
四是聚焦转移净收入,推动惠农促共富。做好低保提标发放工作,将低保标准从850元/月/人提高为910元/月/人。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制度,并开展提标工作,计划从每人每月185元调整至225元,65周岁及以上参保对象从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调整至10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涉农政策补贴,做好惠衢保、低收入农户扶贫健康保险理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