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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苏州食品有限公司(A12121201)、常熟市食品有限公司畜禽屠宰加工配送中心(A12131001)、太仓市浏河镇苏张生猪定点屠宰场(A12130904)3家企业已不具备生猪屠宰条件,现对其《生猪定点屠宰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