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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十堰市作为湖北省两个代表城市之一(武汉、十堰),接受了国家畜禽产品抽样监测工作组开展的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风险监测)四季度例行监测抽样工作。抽样工作在我市郧阳区开展,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省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有关领导陪同参加。
监测工作组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21〕1号)要求和《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1897-2010),采取随机选点、查看资质、现场抽封样品、卫星定位、信息录入上传等方式,先后深入到相关生猪定点屠宰场、养殖场、农贸市场,抽取了猪肉、猪肝、牛肉、羊肉、鸡肉、鸭肉、鸡蛋等样品共计40批次,顺利完成了抽样工作。该批样品随后将及时送至农业农村部肉及肉制品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进行禁限(停)用药物残留检测(主要包括禁用药物“瘦肉精”、氯霉素、金刚烷胺,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药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等,产蛋期禁用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达氟沙星、沙拉沙星、氟苯尼考等),常规药物磺胺类、四环素类、沙星类在食品动物中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判定。待检测报告反馈我市后,若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执法部门将及时开展追溯,坚决依法查处,全力确保我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接到协助开展抽样监测工作的任务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肖大有、局长涂扬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第一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市局相关科室、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和郧阳区农业部门切实做好密切配合、精心保障。在市、区两级各部门鼎力协助配合下,本次例行监测任务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执法支队赵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