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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夏收秋种”的农忙季节,是农用机械使用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易发期、高发期。针对这一情况,兴安县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自治区、市、县农机安全工作要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金秋护农”农机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兴安县农业农村局采取多项措施为秋收工作保驾护航,一是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到田间地头、机耕道路、农机合作社,重点巡逻查控农用车辆违法改装、超速超载、不系安全带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坚持有查必纠。二是重点整治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三强化宣传教育,向广大农机驾驶员发放农机安全宣传手册,增强农机安全理论知识学习,做好农机技术状态维护,服从安全监管人员监督和检查,确保农机作业安全。并要求所有有机户严格遵守农机“十不准”,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强化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为秋收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截至目前,已出动农业执法人员40人次、执法车12台次辆、发放宣传单(图册)5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8幅、发送农机安全短信息3000余条,查处违法违章拖拉机59台次。通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有效地排查了事故隐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确保全县秋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秋季农机作业“十不准”
1、不准无证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2、不准驾驶无牌证拖拉机和收割机;
3、收割机未支垫牢固不准进行改装或排除故障;
4、收割机未切断动力不准排除粮仓堵塞故障;
5、收割机未切断动力不准排出滚筒堵塞或割台缠绕;
6、收割机未切断动力不准进行技术改装;
7、收获期间不准在田间睡觉或在谷物茎秆内休息;
8、收获机械运转部件防护网罩不全不准作业;
9、收获期间拖拉机不准违章拉运民工。
10、收割机或拖拉机起步前未清查车下或周围人员不准行驶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