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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养殖场所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捉、繁育、展示展演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行为,营造关爱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精神文明委《关于持续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九大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9月8日至10日,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了中秋、国庆节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支队重点检查了动物园、海洋馆、养殖场等场所,检查品种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省级重点保护的物种等,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持有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是否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驯养和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是否有专用标识、物种来源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疫情防控措施等。同时,执法支队现场宣传了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倡导“拒绝滥食野味”。行动共派出执法车6辆次、执法检查人员20人次,检查香市动物园等场所6家,向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人派发宣传单张50多份。
据悉,今年以来,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多次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捉、繁育、展示展演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行为,立案4宗,拯救海狮1头、暹罗鳄2头、黑池龟62只、三线闭壳龟6只,进一步加强了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
来源: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王凯